赣人防发〔2020〕11号
关于省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审批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防政务服务的质量与实效,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9号)的要求,全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将逐步实行网上审批。现根据《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试行),就省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具体内容
省本级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为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入赣备案和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在2020年6月底之前完成网上接入,自2020年7月15日起可进行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jxzwfww.gov.cn)申办省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省人防办工作人员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受理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自提交至办结,申请人全过程“一次不跑”,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网上审批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分为主审要件和可容缺材料。其中,主审要件为申报时必须上传的资料;可容缺材料为申报时可暂不提供,但事后全覆盖检查时须提供复核的资料(具体详见附件1)。
三、网上审批办理途径
申请人按照事项类别,准备所需材料,将主审要件填写、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然后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进入省人防办专厅,将主审要件的电子材料上传。省人防办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后,对其提请的人防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审批。
申请人也可选择携带主审要件(承诺书、申请书为一式一份,申请表为一式三份,填写后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的原件,直接到省人防办工程处进行办理。
四、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反馈
省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结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停电、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省人防办办结申请人提请的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后,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的信息,将办理结果寄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到省人防办工程处领取办理结果。
五、对政务服务质量的评价
申请人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申办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的,在事项办结后,可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就省人防办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好差评”线上评价。申请人携带材料到省人防办工程处申办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的,在事项办结后可直接就省人防办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好差评”线下评价。
六、对申请人的信用监管
申请人申办省本级人防政务服务,应先对照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等相应的管理文件进行自审,在确保满足资质认定或入赣备案条件后,再进行相应的政务服务申请。
省人防办在作出许可或核准备案后两个月内,将组织人员到申请人的办公地点对其从业资质和可容缺材料的原件进行全覆盖核查。如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许可决定或核准备案,并将申请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系统,按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和县(市)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联系,落实《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试行),针对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制订详尽可行的网上审批工作方案并积极实施。设区市、赣江新区于2020年10月31日、县(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落实到位,省人防办将加强检查督导并进行通报。
附件:
1.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省本级)申报材料清单
2.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3.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书
4.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表
5.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入赣备案申请书
6.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
7.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申请书
8.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江西省人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2020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1
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省本级)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
1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 | 主审要件 | 1.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 见附件2 |
2.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书 | 见附件3 | |||
3.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表 | 见附件4 | |||
4.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本 | 人防监理乙级资质申请上传监理丙级资质证书图片;人防监理乙级资质延续上传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图片。 | |||
可容缺材料 | 5.营业执照; 9.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聘用合同; | 人防监理乙级资质认定需10名及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至少8名,安装专业至少2名)。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
2 |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入赣备案 | 主审要件 | 1.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 见附件2 |
2.省外甲级人防监理企业入赣备案申请书 | 见附件5 | |||
3.省外甲级人防监理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 | 见附件6 | |||
4.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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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缺材料 | 5.营业执照; | 驻赣技术人员至少含2名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至少各一名),其余技术人员满足业务需要。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
3 |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 | 主审要件 | 1.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 见附件2 |
2.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申请书 | 见附件7 | |||
3.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 | 见附件8 | |||
4.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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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缺材料 | 5.营业执照; | 驻赣技术人员须涵盖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五个专业,并具有至少两名人防防护工程师(其中建筑或结构至少1人,暖通、给排水或电气至少1人)。 |
附件2
江西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式两份)
申请人(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理机关: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本单位已知晓你机关于 申请□延续□变更□事项告知的全部内容和法律后果,现就申请该事项作出下列承诺:
(一)愿意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报,并在2个月内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全覆盖检查。若在全覆盖检查或事中事后监管中被查实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愿意接受你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的处罚。
(二)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和要求,在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三)在获得审批后,将遵循审慎和负责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向有意向性的业务对方充分、准确地说明企业现状和将面临的审批部门进行的承诺情况核查,并承担因未能通过后续核查所导致的违约和纠纷的相应责任。
(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书
江西省人防办:
按照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规定,我公司现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条件,请予以审核批准。
(单位落款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延续)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表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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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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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立 时 间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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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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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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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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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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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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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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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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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情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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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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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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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
本人签字: |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提供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报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情况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民族 |
| 照
片 | |
籍贯 |
| 文化程度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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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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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
本人签字: | |||||||||
技术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保号 | 专业 | 职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号 | 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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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一览表
(申请乙级资质时需填写近5年独立监理过的所有人防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建设时间 | 防护 等级 | 建设状态 (在建、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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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情 况
申 请 等 级 |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江西省 人防办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资 质 证 书 号 | 国人防赣监资字第 号 证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附件5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入赣备案申请书
江西省人防办:
我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江西省承接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按照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规定,现具备进赣备案条件,请予以审核批准。
(单位落款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监理
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填报日期: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填 表 须 知
一、该申请表系申请入赣备案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内容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纸张应为A4纸,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人防工程监理业绩须是已竣工的人防工程。
四、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加附页。
五、申请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详细,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备案经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将盖章生效的表格复印后报送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承诺: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省外甲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表中所填的在江西省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企业驻赣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工作人员,全部都是本公司人员。在赣期间,本企业提供的企业资料、印鉴、证件、业绩等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严格遵守国家及江西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接受江西省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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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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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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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资质等级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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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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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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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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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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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负责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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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技术负责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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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人防工程监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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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注册人防监理 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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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驻赣机构负责人简历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职务 |
| 职称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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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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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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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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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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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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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驻赣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职务 |
| 职称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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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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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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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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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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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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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驻赣技术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保号 | 专业 | 职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号 | 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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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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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 赣人防监备〔20 〕 号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附件7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
入赣备案申请书
江西省人防办:
我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江西省承接人防工程设计业务,按照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规定,现具备进赣备案条件,请予以审核批准。
(单位落款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
入赣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填报日期: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填 表 须 知
一、该申请表系申请入赣备案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内容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纸张应为A4纸,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技术人员一览表”按申请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各专业防护工程师等,及其他技术人员的顺序依次填写。
四、人防工程设计业绩须是已竣工的人防工程。
五、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加附页。
六、申请单位应同时将本表电子文档一同报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七、申请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详细,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承诺: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省外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赣备案登记表》及附件材料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表中所填的在江西省从事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活动的企业驻赣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工作人员,全部都是本公司人员。在赣期间,本企业提供的企业资料、印鉴、证件、业绩等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严格遵守国家及江西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接受江西省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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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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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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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设计资质等级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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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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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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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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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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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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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赣技术负责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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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人防工程设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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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注册人防设计 防护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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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驻赣机构负责人简历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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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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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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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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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工程师注册执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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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类别及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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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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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年限 | 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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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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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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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驻赣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职务 |
| 职称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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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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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工程师注册执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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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类别及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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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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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年限 | 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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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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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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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驻赣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社保号 | 职称 | 执业注册类别 | 执业注册证书号 | 防护工程师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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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加页。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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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备案情况
| 赣人防设备〔20 〕 号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