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防办、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相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
目“多测合一”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51号